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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保卫处 时间: 2021-07-24

各部门:

面对当前复杂的疫情形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形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大考验,努力营造从严要求的疫情防控工作氛围。

二、科学防控,坚定信心

广大师生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崇尚科学、文明理性,师生们要识大体、顾大局,遵守当地政府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理性对待疫情,坚定必胜信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多饮水、不熬夜,勤洗手、不聚会,家中常通风,外出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持联系,加强沟通,按要求报告自己和家人的相关情况;遵守学院规定,静候学院开学通知,不提前来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QQ、微信群、校园网等传播载体,做好疫情知识、防控现状和学校工作安排等宣传,提高防控意识。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院内舆情监测与引导,传播正能量。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辽源地区师生非必要禁止离辽,外地区师生禁止离开居住地,因特殊原因离开居住地的师生必须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全体师生禁止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严禁集体团拜、大型慰问、各类庙会、婚礼婚宴、宗亲聚会、同学校友聚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坚持严实标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畏难怕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将从严从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最坚强的纪律保障。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侯艳丽  陈  鹏

副组长:沈德凤  田宏伟  康克杰  孙红岩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

职  责: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综合协调联络工作组:负责人 周玉凤

教师疫情感染防控工作组:负责人 董平

学生疫情感染防控工作组:负责人 张志刚

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人 贺春光

防控物资供应工作组:负责人 王清

宣传报道工作组:负责人 陈玉宁

监督工作组:负责人 王海旭

职责:负责接受相关部门关于疫情的各类文件,及时了解通报疫情情况,落实疫情监管和报告制度,协调组织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