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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保卫处 时间: 2021-08-01

各处、部、室、系:

为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全面部署,针对暑期高温多雨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暑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

二、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时刻做好个人防护,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坚持 “日报告”“零报告”,确保各项信息报送畅通、及时。人事处要每日追踪暑期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出行史和特殊接触等情况;学生工作处要每日追踪暑期学生健康状况、出行史和特殊接触等情况。

(二)严格执行暑假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所有教职工禁止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域长途旅行,离开吉林省需要履行请销假流程:

1、教职工省外出行请假流程:即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

教职员工外出报备流程:出行人→部门负责人→信息报送联络人(张淑华、郝英华、姬国明)→教师疫情防控组(董萍13134371019)

学生请假报备流程:学生本人→班主任→学生处蔺英伟(13943701495)

2、明确归辽、归吉时间。为保障新学期顺利复课复学,所有报备外出(出省)的教职员工,须开学前14天返回辽源地区,并按照属地社区相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准备开学复课;所有报备外出(出省)的学生,须开学前14天返回居住地,并按照属地社区相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准备开学复学,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居住地。因未按要求时间返回的师生,不能及时复课复学的按照旷工旷课处理,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切实加强以防溺水为主的安全教育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教育管理,以惨痛的案例为主要教育内容。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戏;不独自或结伴到坑塘、河流、水沟等水域玩耍。发现同学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或拨打110开展救助,不盲目施救。各班主任要通过班级微信群、家长微信群做好暑期防溺水安全提醒工作,告诫家长和孩子做好各类安全防范。

加强对学生进行暑假期间其它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吃生冷食物、不洁瓜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汛期各项安全教育,切实做好防雷电、防洪水和防泥石流等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远离黄、赌、毒等不良社会行为。遵纪守法。

三、加强校园隐患排查和整改

假期期间保卫处要组织专人,对学院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重点对学院防汛安全、消防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强化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生暑假期间的活动管理

结合暑期特点,严明纪律,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管理。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私自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外出活动。要明确暑假期间家长对学生的监管责任,要求家长做好对学生的监护。禁止学生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参与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五、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暑假期间,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教学楼A区、C区、D区进行断电、断水处理。明确教职员工的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避免丢失。假期到校办公的教职员工,提前跟保卫处报备,预约办公室送电处理。

假期实行院领导、中干轮流带班,李恩田、徐尚福轮流值班的校园安保制度,加强对学院重点部位的监控和校园内部区域的24小时巡逻,严防盗窃、破坏等案件的发生,同时处理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

假期结合汛期特点,严格按照学院防汛工作组织安排、防汛工作紧急报告程序进行校园汛期安全防范,假期请全体教职员工保持通讯畅通。

六、遵守社会公德以及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教职员工要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学院《师德“十不准”》,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法轮攻行为,远离黄、赌、毒等活动。不得违背师德师风,不应有私自参与各种课外补课办班行为出现。